郑州市第二届“名师”科研课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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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名师”科研课题研究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教育教学深入改革, 有效加强“名师”课题管理工作,依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第二届名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科所特制订本科研课题管理细则。
一、总体目标 “名师”课题在任期内要研究出若干项具有一定学校特色、较高研究份量和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要真正发挥本届“名师”课题研究典型示范及辐射带动作用。
二、总体要求 “名师”在任期内必须完成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名师”在任期内至少有一篇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或获得市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论文)奖;“名师”在任期内要接受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方面的培训指导;“名师”在任期内要按照市教科所过程管理及实施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真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过程、有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好课题研究工作。
三、过程管理及实施要求
(一)市级课题过程管理程序及要求
1、5月30日以前,各位“名师”须向市教科所进行课题立项申请(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及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对象、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人员分工等。
2、11月中旬,各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一份课题中期研究报告或研究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对课题前期基本运作情况的介绍、课题研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对今后课题研究的具体打算等。
3、12月份,市教科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一次“名师”教育科研课题研讨会。
4、2009年4月20日前,各位“名师”须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5、2009年5月上旬,市教科所将组织结题验收,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成果进行鉴定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名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6、对年度优秀“名师”课题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予以专项表彰,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一定特色的优秀研究成果将集结出版。
(二)市级以上课题管理办法及要求
1、在市级以上部门承担有科研课题的“名师”,可不再重复申报郑州市级的科研课题,但年度内须在市教科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该项课题的立项申报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材料、结项报告或评奖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市教科所将根据“名师”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评议,参与年度内“名师”考核依据。
联系人:张 超 66985586 66979974
附 件:《郑州市第二届“名师”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OO八年三月 |